深圳市知恩公益基金会·怀恩公益基金
#专项基金 ·2025-08-22 14:20:23
一、项目背景
“深圳市知恩公益基金会·怀恩公益基金”于2023年设立,其宗旨是资助中学至大学阶段贫困学生完成学业。
二、项目内容
1、核心内容:经济资助
(1)资助类型: 学费补助。
资助标准: 根据学生就读学段、困难程度、地区消费水平等设定分级标准(例如:中学3000元,大专4500元,大学本科5500,医学生5500元)。
(2)发放方式: 按学期/学年直接拨付至学生本人银行卡/监护人账户,或通过学校代发(需有严格监管)。
三、项目筛选标准
本项目秉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急需”的原则进行学生筛选,标准如下:
1、基本资格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2)就读于四川、甘肃、宁夏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(3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。
2、核心条件:家庭经济困难 (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):
(1)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、在有效期内的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、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》、《儿童福利证》或《残疾人证》(学生本人或主要监护人)。
(2)属于建档立卡脱贫家庭(过渡期内)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。
(3)家庭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、意外事件(如重大疾病、车祸等)造成主要劳动力丧失或经济收入锐减,导致学生就学困难(需提供相关证明,如医院诊断书、事故证明、村委会/居委会证明等)。
(4)家庭人均年收入明显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(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,由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/街道民政部门或村/居委会核实盖章)。
(5)其他经项目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特殊困难情况(需详细说明)。
3、优先考虑因素 (在满足核心条件基础上):
(1)品学兼优: 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在校表现良好,或有显著进步者优先。
(2)特殊困境: 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残疾学生、单亲家庭子女、少数民族学生、偏远地区学生等优先。
(3)升学关键期: 处于升学(如小升初、初升高、高考)关键阶段的学生优先。
(4)首次申请/未获同类资助: 优先考虑首次申请或未获得其他大额、长期、同类资助的学生,避免重复资助。
(5)家庭支持意愿: 家庭支持学生继续求学的意愿强烈。
4、排除标准:
(1)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。
(2)学习态度极其不端正,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者。
(3)已获得其他足以覆盖其基本学习生活成本的长期、大额资助者(特殊情况需说明)。
(4)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,不再符合资助标准者。
四、 项目实施流程
1、宣传与申请:通过学校、网络平台等发布项目信息及申请指南,志愿者推荐。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2、材料初审:由志愿者走访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;或学校/基层单位(如村委会、居委会)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并盖章。
3、实地走访/复核:项目组或委托机构对部分重点申请对象进行家庭实地走访,核实情况。
4、评审委员会评审: 成立由项目方代表、基金会代表、志愿者代表、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,根据筛选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,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等级。
5、确定最终名单: 处理公示期反馈,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。
6、发放资助款:按标准及时发放资助款项。
7、动态管理与年度复审: 建立受助学生档案。每年对在助学生进行资格复审(如学业情况、家庭经济状况变化),决定是否继续资助或调整资助等级。
8、反馈与沟通: 定期与受助学生、学校保持联系,了解学生情况,提供必要支持。